3.1.1.6 滅菌前物品的準備
(1)清洗:滅菌前應將物品徹底清洗干凈,物品滌蕩后,應干燥并及時包裝。
(2)包裝:
1)包裝材料應允許物品內部空氣的排出以及蒸汽的透入。市售平凡鋁飯盒與琺瑯盒,不患上用于裝放待滅菌的物品,應用不傭人力啟閉式或者帶通氣孔的器具裝放;
2)常用的包裝材料包括全棉花紡成的紗織成的布;一次性無紡布;一次性復合材料(如紙塑包裝);帶孔的金屬或者玻璃容器等。對一次性無紡布、一次性復合材料必需經國度衛生行政部分批準后方可使用。新包裝材料在使用前,應先用生物指示物證驗滅菌效果后方可使用。包裝材料使用前應放在溫度18℃~22℃,相對于濕度 35%~70% 條件下放置2h,仔細查抄有無殘損;
3)布包裝層數不少于兩層。用下排氣式壓力蒸汽滅菌器的物品包,體積不患上跨越30cm×30cm×25cm;用于預真空以及脈動真空壓力蒸汽滅菌器的物品包,體積不患上跨越30cm×30cm×50cm。金屬包的重量不跨越7kg ,敷料包不跨越5kg ;
4)新棉花紡成的紗織成的布應滌蕩去漿后再使用;反復使用的包裝材料以及容器,應經清洗后才可再次使用;
5)盤、盆、碗等容器類物品,盡量單個包裝;包裝時應將蓋打開;若必需多個包裝在一起時,所用容器的啟齒應朝向一個標的目的;摞放時,容器間用吸濕毛巾或者紗布隔開,以利蒸汽滲入;
6)滅菌物品能拆卸的必需拆卸,如對打針器舉行包裝時,管芯應抽出。必需暴露物品的各個外貌(如剪刀以及血管鉗必需充分撐開)以利滅菌因數接觸所有物體外貌。有篩孔的容器,應將蓋打開,啟齒向下或者側放。管腔類物品如導管、針以及管腔內部先用蒸餾水或者去離子水潤濕,然后立即滅菌;
7)物品系縛不宜過緊,外用化學指示膠帶貼封,滅菌包每大包內以及難消毒部位的包內放置化學指示物。
⑶裝載:
1)下排氣滅菌器的裝載量不患上跨越柜室內容積的80% ;預真空滅菌器的裝載量不患上跨越柜室容積90%,同時預真空以及脈動真空壓力蒸汽滅菌器的裝載量又分別不患上小于柜室容積的10%以及5%,以防止“小裝量效應”,殘留空氣影響滅菌效果;
2)應盡量將同類物品放在一起滅菌,若必需將差別類物品裝放在一起,則以最難達到滅菌物品所需的溫度以及時間為準;
3)物品裝放時,上下左右相互間均應距離斷對是距離以利蒸汽置換空氣;大型滅菌器,物品應放于柜室或者推車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