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管體系:集中空調通風體系中用于處置懲罰和輸送空氣的風管、風口、空氣處置懲罰機組及其它部分。
空氣傳播性疾?。阂钥諝鉃橹饕獋鞑ネ緩降募膊?a href ="http://www.iiak.cn">風淋室 。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 2006年3月1日起頒行。
二十一條空調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本辦法頒發實行前已經投入運行的集中空調通風體系不切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該當自本辦法頒行之日起一年內達到要求。
第一條 為了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在公開場合的傳播,保障公眾康健,依據《中華人平易近民主國傳染病防治法》、《公開場合衛生管理條例》和《突發公共衛鬧事件應急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開場合集中空調通風體系的衛生管理。其它場所的集中空調通風體系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公開場合集中空調通風體系(以下略稱集中空調通風體系)該當切合《公開場合集中空調通風體系衛生規范》和有關衛生標準的要求。 公開場合謀劃者該當采取辦法,保證本場所集中空調通風體系切合前款要求。 第四條 集中 空調通風體系 的新風該當直接來自室外,嚴禁從機房、樓道及天棚吊頂等處間接吸取新風。新風口該當闊別建筑物的排風口、開放式冷卻塔和其它污染源,并設置防護網和初效過濾器。 風口和回風口該當設置防鼠裝置,并定期洗濯,連結風口外貌清潔風淋室 . 第五條 空調機房內應連結清潔、干燥,嚴禁存放無關物品。 第六條 集中 空調通風體系 該當具備下面所開列設施: (一)應急封閉回風和新風的裝置; (二)節制空調體系分地區范圍運行的裝置; (三)空氣凈化消毒裝置; (四)供風管體系洗濯、消毒用的可開閉窗戶風淋室 。 第七條 新建、改建和擴建的集中 空調通風體系該當舉行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衛生學評價, 評價合格 后方可投入運行。已投入運行的集中 空調通風體系 應每一兩年對于其舉行一次 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衛生學評價 ,評價合格后 方可接續運行 。衛生學評價 該當切合《公開場合集中空調通風體系衛生學評價規范》的規定。 第八條 集中 空調通風 體系該當連結清潔、無致病微生物污染,并按照下面所開列要求定期洗濯 : (一)開放式冷卻塔每一年洗濯不少于一次; (二)空氣過濾網、過濾器和凈化器等每一6個月檢查或改換一次; (三)空氣處置懲罰機組、表冷器、加熱(濕)器、冷凝水盤等每一年洗濯一次; (四)風管體系的洗濯該當切合集中空調通風體系洗濯規范。 開展集中空調通風體系洗濯的專業機構該當具備專業技術人員、裝備、技術氣力,并切合《公開場合集中空調通風體系洗濯規范》的要求。 第九條 公開場合謀劃者該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做好集中空調通風體系的衛生管理工作,成立健 全集中 空調通風體系的 衛生管理軌制,定期開展檢查、檢驗測定和維護,并成立專門檔案。 檔案該當包括以下內部實質意義:(一)衛生學評價報告書; (二)洗濯、消毒及其資料記錄;(三)經常性衛生檢查及維護記錄; (四)空調妨礙、變亂及其它特殊環境記錄;(五)空調體系竣工圖; (六)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應急預案。 第十條 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 的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內部實質意義: (一)發生空氣傳播性疾病后對于集中空調通風體系舉行應急處置懲罰的責任人; (二)差別送風地區范圍斷絕節制辦法、最大新風量或全新風運行方案、空調體系的洗濯、消毒要領等; (三)集中空調通風體系停用后應采取的其它通風與調溫辦法風淋室 。 第十一條 有下面所開列景象之一的,公開場合謀劃者該當立即對于 集中空調通風體系 舉行洗濯和消毒,待其檢驗測定、評價合格后,方可運行: (一) 冷卻水、冷凝水中檢出嗜肺軍團菌;(二) 空調送風中檢出嗜肺軍團菌、 b -溶血性鏈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三) 風管積塵中檢出致病微生物; (四)風管內外貌細菌總數每一平方厘米大于 100菌落形成單元;(五)風管內外貌真菌總數每一平方厘米大于 100菌落形成單元;(六) 風管內外貌積塵量每一平方米大于 20克; (七)衛生學評價 表明需要洗濯和消毒的其它 環境。 第十二條 當空氣傳播性疾病在本地區暴發風行時,公開場合謀劃者該當按照衛生行政部分的要求啟動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應急預案。切合下面所開列要求的集中空調通風體系方可接續運行: (一)接納全新風方式運行的;(二)裝有空氣凈化消毒裝置,并保證該裝置有效運行的;(三)風機盤管加新風的空調體系,能確保各房間自力通風的。對于不切合上述要求的集中空調通風體系該當立即停用,舉行 衛生學評價 ,并依照 衛生學評價 報告采取接續停用、部分運行或其它通風方式等辦法。 第十三條 當空氣傳播性疾病在本地區暴發風行時,公開場合謀劃者該當每一周對于運行的集中空調通風體系下面所開列裝備或器件舉行洗濯、消毒或者改換。 (一)開放式冷卻塔;(二)過濾網、過濾器、凈化器、風口;(三)空氣處置懲罰機組;(四)表冷器、加熱(濕)器、冷凝水盤等??照{體系的冷凝水和冷卻水和改換下來的器件在處置前應舉行消毒處置懲罰。 第十四條 集中空調通風體系導致或者有可能導致空氣傳播性疾病時,公開場合謀劃者該當實時封閉所有關地區范圍的集中空調通風體系,并按照本地疾病預防節制機構的要求對于公開場合及其集中空調通風體系舉行消毒處置懲罰。消毒處置懲罰的集中空調通風體系圣潔風淋室,經衛生學評價合格后方可從頭啟用。 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分賣力對于本轄區內公開場合實行本辦法的環境舉行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分該當定期對于以下內部實質意義舉行監督檢查: (一)公開場合謀劃者執行本辦法 的環境 ; (二)集中空調通風體系專業洗濯機構執行《公開場合集中空調通風體系洗濯規范》的環境; ?。ㄈ┬l生學評價機構執行《公開場合集中空調通風體系衛生學評價規范》的環境。 第十六條 衛生行政部分在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發現集中空調通風體系不切合規定的,該當責令改進;經責令仍不改進的,予以公示。有下面所開列景象之一的,衛生行政部分可以采取暫停集中空調通風體系運行、要求舉行消毒處置懲罰等節制辦法:(一)當空氣傳播性疾病在本地區暴發風行時,集中空調通風體系不切合規定的;(二)集中空調通風體系導致或者有可能導致空氣傳播性疾病風行的;?。ㄈ┙洐z驗測定,發現集中空調通風體系存在重大隱患的。 第十七條 對于背反本辦法的公開場合謀劃者,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分依據《中華人平易近民主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公開場合衛生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舉行處罰風淋室 。 第十八條 《公開場合集中空調通風體系衛生規范》、 《公開場合集中空調通風體系衛生學評價規范》、《公開場合集中空調風管體系洗濯規范》由衛生部制定并發布。 第十九條 本辦法的專門用語寄義如次: 集中空調通風體系:為使房間或封閉空間空氣溫度、濕度、潔凈度和氣流速率等參數達到設定的要求,而對于空氣舉行集中處置懲罰、輸送、分配的所有裝備、管道及附件、儀器儀表的總和。